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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居住建筑执行节能65%标准

[日期:200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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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沈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正式施行。该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严寒地区居住建筑第三阶段节能工作率先在沈阳开始。

  该市新的节能目标是在第二阶段节能50%的基础上再节能30%,即节能65%。为了实现此目标,沈阳市将降低建筑的平均耗热量指标,并确定再节能的30%全部由建筑的外围护结构来承担,即在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范围内,增加墙体和屋面保温层厚度、提高外窗的保温隔热性能。尤其是在建筑外窗方面,由于老式的单框双玻窗已无法满足新的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因此,单框三玻窗和单框双玻加Low-E窗将成为沈阳建筑市场的主流产品。与传统窗相比,新一代窗在保温性能、隔热性能、隔声性能、气密性能等方面都有了大幅的提高,能够防止热量散失,避免室外噪音和粉尘污染,进一步保护室内环境。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边文
录入: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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