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受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鹤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就其所需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与本次招投标相关的事宜如下:
1、招标编号:HBCG[2005]140号
2、标书售价:A标段免费,B标段人民币100元/份。
3、项目要求:
A标段数码摄像机21部;B标段网络路由器、交换机及系统集成。
4、招标人: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鹤壁市财政局11楼1107房间)
5、招标机构联系人: 薛天武 李元元
联系电话(传真):0392—3326871 邮编:458030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5年12月2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开标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2005年12月13日至2005年12月22日上午9:00(法定工作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鹤壁市财政局十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厅
8、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各标段要求):
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基本条件;
②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以下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投B标段供应商还应根据评分要求提供已做项目合同原件;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司)红章。
9、付款方式及期限:所有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正常使用后,经验收合格后凭货物(设备)验收报告和资金支付申请支付全部款项。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标段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B标段人民币3000元整(¥:3000.00)。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
12、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本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200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