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海宁市公安局
工程名称:海宁看守所、拘留所弱电工程
工程内容:弱电系统设备及其安装服务
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贰级及以上
(3)建筑智能化项目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
(4)具备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有较好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参与过看守所技术系统的建设,有看守所施工经验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路行政中心3号楼底楼108室
报名地址:海宁市海洲路行政中心3号楼底楼108室
截止时间:预报名时间:2006年1月13日~2006年1月20日上午8:30-10:30下午13:30-16:30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573-7289096
备注:预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预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预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出具预报名的介绍信
(5)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贰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建筑智能化项目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三年所独立承担的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看守所项目清单,其中要有典型项目的规模、实施时间和本项目的可比性、项目完成情况及业主评价。通过资格预审后,对预审合格的单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