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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国库集中收付系统

[日期:200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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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中国建设工程招标网

  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的委托,对阜新市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建设所需设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承揽此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货方式:
 
  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具体使用部门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等,在合同规定日期内送货上门。

  三、验收方式:
 
  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送货、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质量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付款方式:

  在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和经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的《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付款申请书》、《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质量验收报告》提交给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十(10)个工作日内,由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五、评标方法:详见谈判文件

  六、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需在投标前到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204房间,联系电话:2823638)办理供应商资格认证登记,填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经企业法人签字确认和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005年已年检,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4、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业务资质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
 
  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供应商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的责任。
 
  七、售后服务及维修承诺(必需提供)说明:

  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及维修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生产厂商所授予的可维修产品的证明。

  八、投标报价表格式及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请精确到1人民币元,并报单价和总价。

  2、本项目的标准交货期(详见谈判文件)。

  3、报价为阜新市范围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交货价,送货、安装、调试等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报价时请注明产品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的最短供货时间)和产品出厂配置情况。

  5、所报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要求的,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6个月。

  6、投标报价表(密封)格式(详见谈判文件,请装订在第一页)

  九、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本网站的中标信息中公布

  十、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06年1月6日8时至2006年1月13日17时(休息日不休),电子邮件、传真或来人领取均可。

  十一、领取谈判文件地点: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阜新市中华路51-2号,阜新市财政局办公楼1106房间)

  十二、谈判时间:2006年1月16日8时30分

  十三、谈判地点:阜新市财政局12楼会议室

  十四、联系人:张墨德、卢畅

  十五、联系方式:0418-6220667
  0418-2822444(传真)
  E-mail:lc68661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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