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委托,将在近期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据《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规程》,现向潜在投标人就采购标准的内容征集书面意见。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5-ZB264。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GZ-ITMS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或美元40万)的独立企业法人。
8.征集书面意见时间: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2月11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9.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请勿电话咨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意见恕不答复,对其中公正、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
联系人:杨小姐,020-83561423
传真:020-83560185
Email:gztender@gz.gov.cn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〇六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