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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市、县级传染病院医疗设备采购

[日期:20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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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中国建设工程招标网

  一、受委托,为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市、县级传染病院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单位。

  采购内容:

  包号采购内容备注

  第1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3台
  第2包化学免疫发光仪3台
  第3包胸透机1台
  第4包电子胃肠镜6台
  第5包反渗水处理6台
  第6包静电吸附式消毒机8台
  第7包循环风紫外线消毒机17台
  第8包腹水回输机8台
  第9包血凝仪6台
  第10包人工肾11台
  第11包心电监护仪9台
  第12包B超4台
  第13包便携式B超6台
  第14包人工肾8台
  第15包麻醉机12台
  第16包除颤仪12台
  第17包电子胃镜3台
  第18包中央监护系统4台
  第19包血气分析仪1台
  第20包五分类血球计数仪3台
  第21包心电图机7台
  第22包监护仪4台

  二、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或国外注册具有相应设备生产或销售许可的设备供应单位。(三证齐全)

  三、本次采购项目共分22个包,供应商以包为单位,可以投一个包或多个包,并就所投包分别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并注明包号。

  四、兹定于2006年11月03日至2006年11月17日发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整/包(现金),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付邮费50.00元人民币。

  五、1、购买采购文件须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授权委托或设备生产厂家代理授权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如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包括制造厂商颁发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但不接受制造厂商的分销商、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六、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22日09:30分。

  七、2006年11月22日09:30分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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