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对没有经过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这是河南为加强节能工作而采取的最新举措。
河南能源资源相对不足,人均占有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200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1%和55.2%。为此,河南省政府近日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把耗能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
对耗能过高的企业,要陆续更新设备或淘汰,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