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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公安局警务督察监控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07年04月25日     千家网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宁市公安局委托,就警务督察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F2007035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警务督察监控系统1批,共1个标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7年4月25日至2007年5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0: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5月15日 13:30

    六、投标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七、开标时间:2007年5月15日 13:30

    八、开标地点: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2009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5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海宁支行

    银行账号:902101800200002663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⑵法定代表人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联合体申购的除提供联合体各方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以银行汇票、支票等形式于申购招标文件时交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宁市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

    联系人:沈月萍

    联系电话:0573-7289211

    传真:0573-728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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