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大剧院建筑智能化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类别: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1500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青规建管字【2006】2号
招标内容: 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安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智能建筑集成管理系统的深化设计及施工。
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本工程项目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建设部颁发的智能化或通信或电子工程或机电或无线电壹级资质,并在上四年度承担过同类工程;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价款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用建筑智能化工程
公告说明:
一、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07年4月25日9时至 2007 年4月27日16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公章)报名,参加资格预审,落选单位按通知时间取回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上四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上四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
6、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0系列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7. 注册地在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8.报名条件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证明。
注:投标报名须提供第1、2、3、5、7条要求的材料。
二、招标人将按照后附资格预审评分标准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若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单位在9家以上时,招标人将针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前的考察,考察后进行资格预审(预审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报名单位根据上述4、5、6、8条规定,提供资格预审资料。招标人将根据资格预审总得分情况由高到低选取不少于9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当符合本公告要求投标人在9家以下(含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招标人将于2007年 4月28日17 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项目经理业绩 9分 该项目经理上四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3项且达到合同目标得9分,少一项扣3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有关内容必须齐全且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类似工程经验 15分 企业上四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5项且达到合同目标得15分,少一项扣3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有关内容必须齐全且一致,否则不予计分。)
企业注册资金 4分 企业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得1分,比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每增加500万元的得1分,最高加至4分,不足500万元的不计。
国际管理体系认证 3分 企业通过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企业通过IS0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企业通过OHSASl8000系列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
企业信誉 4分 招标人依据对报名投标单位的信任程度打1-4分。
合计 35分
注:1、投标人对以上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有虚假,则取消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若因投标人以上行为对招标人造成损失,则投标人须对招标人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2、上四年度指从2003年1月1日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招标报名期限: 2007年04月25日09时 — 2007年04月27日16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