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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卢湾区区委老干部局活动中心弱电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07-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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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卢湾区委老干部局活动中心弱电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LWZC2007ZC022

    招标项目:卢湾区委老干部局活动中心弱电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1、综合布线系统 2、计算机网络系统3、程控交换机系统4、电视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5、多媒体显示系统6、音、视频系统。

    投标单位必须投报以上所有子系统,以上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或提供售后服务的场所;

    2、供应商应具备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甲级证书及施工二级证书或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应产品的销售及集成业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供应商需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件或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证书及施工证书原件;

    3、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07年5月9日下午1:30-3: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斜土路222号201室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28865882      传真: 63031072

    五、招标方将于2007年5月14 日下午2点安排现场踏勘,同时举行招标文件澄清会。地址:斜土路717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5月28 日(周一)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斜土路222号103会议室。(请携带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

    八、2007年 5月28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斜土路222号103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其他人员将被拒绝入场。

    九、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22号201室

    联系人: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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