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移动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委托编号:PSP-GZ-0107184Y)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其它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交付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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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
采购货物内容 |
数量 |
交付使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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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一 |
激光测速移动电子警察系统设备 |
两套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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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测速移动电子警察系统设备 |
两套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
注:1.报价人应对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有在广东省内有同类产品供货的过往经验;
3、在广州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产品维修机构及固定维修场所;
4、投标产品(雷达)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5、投标产品须通过市级或以上级别质监部门检测;
6、投标产品须通过省地以上级别有资质的计量测试机构检测,能提供雷达检验证书及激光校准证书;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07年4月29日-2007年5月15日,每日9:00-11:30,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报价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报价截止及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7年5月17日9:00-9:30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07年5月17日9:30
3.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本次项目的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姓名:李科
联系人电话:020-8498 6647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址:www.chinapsp.cn)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单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65 168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5 9323
E-mail: inf@chinapsp.cn
七、电子文件下载
报价人如须本采购文件第七部分电子版,可在采购代理机构(www.chinapsp.cn)网站注册后,于“资料下载”处单击本项目文件,进行资料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