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6年,招投标制度引入我国已经26年了。26年来招投标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总体上我国的招投标市场仍然处在起步阶段,招投标领域中存在着
不少矛盾和问题。实践中暴露比较充分、各方面反映比较集中的主要有: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问
题仍然比较严重;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无序竞争和垄断市场的情形还是屡禁不止;评标专家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现象近来越显突出;招投标从业人员素质良
莠不齐,极少数人甚至沦丧道德和诚信。此外,招投标行政监管中缺位、越位和错位的情况,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招投标领域的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也时有发生。产
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黩武的特定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行政体制改革还不到位,因此,招投标工作中体制
机制约束不健全、民主法制监督不到位、行业自律管理不落实的现象还会继续存在,需要我们以改革创新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始终坚持不懈地推进这项工作。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开拓创新的关键时期,招投标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新的挑战。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在战略思想,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立足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着力创新
体制机制,着力健全法规制度,着力改进行政监督,创造公平竞争的招投市场环境。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完善法规政策。按照国务院部署,抓紧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统一各地方和部门的招投标相关规则。按照投资体制改革的要
求,总结试点经验,推行和完善项目法人招标、特许经营招标、代建制招标的相关规定,拓宽招标领域。发布实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范施工招标文件,保证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研究制定电子招投标办法,推行网上招投标,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招标成本。
第二,加强评标管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建跨行业、跨部门综合性的国家评标专家库,统一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为专家独立、公正、科学地评标创造
基本条件。国家评标专家库,作为一个开放式的公共资源,按照共享资源、共同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组建,不隶属于任何部门,由各部门推荐、抽取专家并实施监
督。限额以上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全部在国家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三,建立信用机制。按照统一规则、分步实施的思路,结合行业和企业的特点,研究制定统一的招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失信企业
“一处受罚,处处受制”有效改变监管力量不足、违法成本过低的状况。先行探索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各部门根据统一的平台和指标,对企业在本行业
的表现进行评分评级并予以分布。
第四,提高职业素质。抓紧建立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评制度,探索培训与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素质。研究拟订招标从业人员知识和能力标准。争取
在2007年完成有关管理办法的发布和考试大纲编制等准备工作,200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待条件成熟时,将其纳入执业准入制度,实行执业资格
注册认证,持证上岗。
建立规范的招投标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广大招投标工作者的光荣使命,是所有关心和支持招投标事业发展的社会
各界人士的共同心愿。党和政府对加强和改善招投标管理工作有明确要求,市场对健全和完善招投标制度充满着期待。让我们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招投标
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国家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陈德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