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 刘西良
雷电是伴随着局地强对流过程发生的一种灾害性天气现象。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公布的影响人类活动最严重的10种自然灾害之一,被称为“电子时代的一大公害”。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切实提高对防雷减灾重要性的认识。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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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快雷电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快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报警报 业务,加强雷电监测、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以及雷击森林火灾预报。通过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雷电天气的预报警报水平。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及时发布雷 电灾害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支持,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雷意识、采取避险措施提供帮助。
广泛组织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防雷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在基层 社区、林区、乡村、学校等广泛开展防雷减灾知识和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特别要加强对偏远农村的科普宣传工作,消除 部分群众迷信和恐惧心理,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
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管理。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指导,依 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做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规范 防雷设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各种防雷产品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要经常组织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 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全力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遭受雷电灾害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气象 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严禁隐瞒不报。雷电灾害发生后,有关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 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