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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防雷减灾意识 提高防御雷电灾害能力

[日期:200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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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 刘西良

  雷电是伴随着局地强对流过程发生的一种灾害性天气现象。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公布的影响人类活动最严重的10种自然灾害之一,被称为“电子时代的一大公害”。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切实提高对防雷减灾重要性的认识。近年

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雷减灾工作,全市预防雷电业务现代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雷电监测、预警预报和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不断完 善,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现代化程度的提高,雷电灾害对电力、石化、通讯等各个重要 行业部门和领域的危害程度日益加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造成了严重威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 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继续加快雷电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快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报警报 业务,加强雷电监测、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以及雷击森林火灾预报。通过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雷电天气的预报警报水平。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及时发布雷 电灾害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支持,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雷意识、采取避险措施提供帮助。
  广泛组织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防雷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在基层 社区、林区、乡村、学校等广泛开展防雷减灾知识和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特别要加强对偏远农村的科普宣传工作,消除 部分群众迷信和恐惧心理,提高全社会的防雷减灾意识。
  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管理。防雷减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防雷减灾工作指导,依 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做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规范 防雷设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各种防雷产品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要经常组织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及 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全力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遭受雷电灾害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气象 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上报工作,严禁隐瞒不报。雷电灾害发生后,有关地区和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 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


来源:日照日报
作者:
录入: Phi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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