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重庆市北碚区部分事业单位所需一批办公用品采购
采购编号: BBZC07-0103-1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一般设备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见招标文件,可从本公告附件下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07年10月15日 15: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07年10月19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 北碚区城南双元大道196号(区行政中心108室) 另可下载附件后,填好投标确认书传真至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售价(元): 10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07年10月23日 08:3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7年10月23日 09:00
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行政中心107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07年10月23日 09:00
开标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行政中心107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北碚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 北碚区城南双元大道196号(区行政中心108室)
经办人名称: 彭凌
联系电话: 023-68201300
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北碚区部分事业单位所需一批办公用品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要求资格的厂家或商家参加。
一、招标编号:BBZC07—0103-1
二、招标内容:
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2007年第0103次采购明细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监控系统 (1)硬盘录象机:WS-GR1320;20路;总资源500帧;IE浏览H.264硬压缩方式;WIN2000操作系统;多路PAL/NTSC复合视频输入;每路12-15帧/秒启动录象任意可调;IDE,容量不限。数量1台
(2)黑白半球摄像机:WS-CM515HBP;1/3”SONYCCD;0.05Lus/1.2;4mm镜头;视角≤70.6度;信噪比大于48db;RAL/NTSC;480线。数量15台
(3)监控系统辅材(含安装工程费) 数量1批 1批
摄像机 SONY SR62E 2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保证正品、原装、全新,并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四、购买标书时间:2007年10月15日-10月19日(工作时间)
五、购买标书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
北碚区城南双元大道196号(区行政中心108室)
电话:023-68201300
或传真投标确认书(见末页)至采购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10月23日上午9:00时
七、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
八、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1、未密封的或封口处无单位骑缝公章;
2、无投标项目经营授权资格证;
3、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没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的;
4、报价明细表上无单位公章的;
5、未按招标人所给定的品牌、规格和要求为准的,或辨认不清影响评标、定标的;
6、逾期送达的;
7、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
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书的。
十、投标书的编写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书的所有内容,按招标书的要求提供投标书,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书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书按以下内容编写:
2.1唱标报告(报价为交钥匙价,即含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
2.2分项报价明细表(未规定品牌的项目必须标明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和性能);
2.3 提供投标项目经营授权证书;
2.4质量保证(质保期);
2.5售后服务(故障响应及到达现场时间,维修技术力量,质保期内和期后的服务等);
2.6付款方式;
2.7交货期限
2.8交货地点为各使用单位。
3、采购物品分项报价,分项中标。
十一、投标暨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保证金为壹仟元整,投标人在交投标书时把保证金(若为现金请密封盖鲜章)缴给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
4、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质保期完毕后退还)。若不履行合同,则不予退还保证金。
十三、投标书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贴上封条,封条与密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制好后,将其和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日前送交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评标方法:
评标工作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下进行,由区政府采购中心主持,并组织5人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书内容为基础进行评标。以满足标书要求为前提,在质量、技术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价格最低者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