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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视频监控应急处理系统工程(二期)招标

07年10月18日     千家网

[导读]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0701189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合作358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程卫平   电话:0311-8786750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段向辉   联系电话:0311-87908670   传真:0311-87908679
开标负责人:张永利      联系电话:0311-87908672   传真:0311-87908679
综合信息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采购内容:河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视频监控应急处理系统工程(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综合信息部联系,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投标资质:1、投标方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企业认证,开标时提供各资质证书原件(或以上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设备包括MCU、视频会议终端、多业务通信平台、小型机、磁盘阵列和软件开发部分中警用GIS系统以及卡口车牌照识别系统等生产厂商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方开标时提供主要设备(MCU、视频终端、多业务平台、小型机等)原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10月18日至2007年11月1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信息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07年11月8日上午8:30至9:00
 
开标时间:2007年11月8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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