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1.吉林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分公司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分公司输煤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所需材料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投标人就以下货物和有关服务在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投标人提供该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并负责系统的全部设计、安装和调试。供货范围如有变动必须在差异表中列出。投标人投标前必须踏察现场同时和招标单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否则投标无效。并出示设计图纸和相关的资料。中标单位安装调试后须提供所有设计图纸、原程序、逻辑关系图、备件。
技术咨询联系人:刘革 电 话:0432-3503559
第二部分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能源计量管理系统,它提出了输煤电视监视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签订的技术协议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在技术协议书中协商确定。
1.3投标书的技术部分内容必须满足本规范书中的要求,否则因为没有响应本规范书视投标书为废标。
2.技术服务
2.1卖方应保证质量并如期供货,设备到货后与买方共同开箱清点,此时如发现短缺,由卖方负责解决,发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及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
2.2在合同签订前,应先签订技术协议,所有资料应标有“供吉林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公司输煤电视监视系统用”的工种标识。
2.3卖方应在技术协议签定后七天内向吉林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系统详细施工方案。
2.4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卖方应对买方的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三天的免费技术培训。
3.工作安排
3.1卖方收到技术规范书后如有异议,在投标前三天书面通知买方。
3.2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其他形式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3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
3.4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
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4.1备品备件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清单见下表
4.2专用工具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工具及仪器见下表
5.质量保证和试验
5.1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5.2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5.3卖方应遵循本技术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
5.4卖方应提供重要零部件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材料试验报告。
5.5买方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的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纪录,设计过程、安装过程、调试过程进行检查。如果买方认为有必要,可随同监制,卖方应提供方便条件。
6包装、运输和储存
6.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
6.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6.3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6.4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6.5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
6.2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6.3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吉林化纤动力公司输煤网络监控工程
1.2工程地点:吉林化纤动力公司输煤系统
1.3工程内容:负责吉林化纤集团公司动力分公司网络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包括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配套材料的选购及安装、现场施工。
二、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2.1 所采用系统为基于网络平台的有关企业安防、生产管理的视频数据的管理系统,实现了基于TCP/IP的点对点、点对多点、多点对多点的远程实时监控、远程遥控摄像机的功能。可集中管理,可支持3天以上的数字录像功能,支持流媒体、WEB浏览。具有用户认证、报警、电子地图等功能,并能达到联动性能。
2.2
(1) 此系统可以通过IE浏览器根据用户权限浏览图像和一个监控中心组成。
(2) 每个摄象机,摄象机的镜头、云台可控。
(3) 在输煤控制室(监控中心)设置多媒体控制计算机,也可以设置控制键盘,这些控制设备可以控制现场的摄象机切换,镜头、云台动作。
(4) 在监控中心可以任意监视各个摄像机,并实现对远程可控摄像机的控制。
2.3 采用数字视频实况组播(广播)和监控模块相结合的数字化监控技术,传输高品质MPEG-4格式(4CIF/2CIF/版D1/CIF/QCIF)图像,图像清晰,支持对讲语音流畅、洪亮、清晰可辨,通过IP网络传输能够达到30幅图像/秒的速度的DVD品质的MPEG-4视频。
2. 4 系统软件要功能强大兼容性好,可扩展性强。能够并入其他系统。权限设置方便明确。
2.5 所选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室外接点需要考虑防雷、漏电及恶劣环境等因素。
2.6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必须达到招标单位标准,经确认后方可使用。
2.7 投标单位所投价格必须为含税价格。(开据增值税发票)。
2.8施工现场干净,机柜内配线合理线标清晰符合机房配线标准。
三、标注:
3.1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的技术要求自行设计方案,给出详细的系统功能及特性,图纸清晰。
3.2 给出所选设备的产地、规格型号、性能及单项报价。
四、工程图纸
施工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结束后投标单位提供清晰的安装图纸。
五、设备材料清单:
5.1.1监视器采用3台42”液晶电视,布置在输煤程控室内,并考虑安装位置。
5.1.2在煤场内、煤仓间、碎煤机室、转运站等处设置工业电视摄像头,共计25点,具体位置有:煤仓间原煤斗12点(12个仓口12点)、C-1A皮带头尾2点、C-1B皮带头尾2点、C-2皮带头尾2点、C3-A,B皮带头尾2点、C4-A,B皮带头尾2点、细碎煤机室1点、粗碎煤机室1点、筛子一点、以上各点均带云台,其中煤仓间仓口点每点对一条皮带的犁煤器,皮带头尾各点对每条皮带的驱动系统或尾部滚筒及导煤槽。
5.1.3室外型摄像机防护罩:
由于生产环境极端恶劣,所有防护罩均选用室外型,室外型摄像机防护罩选用必须等同或近似美国AD、日本KENI、加拿大AB等知名品牌,对室外摄像机采用全天候防护罩,内置自动温控装置,配有雨器,具有防尘、防雨、自动加热和降温的功能,防护等级达到IP66;室内防护罩具有全密封、免维护的特点,必要时可直接用水冲洗,防护等级达到IP66。对在易燃环境下工作的摄像机,采用防爆防护罩、防爆云台等防爆设备,防爆等级达到C级。
第三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1、定义: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分公司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签定经济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现场: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分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2、结算货币:人民币。
3、*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十日内。
4、交货地点: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分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5、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现场,并负责运输及包装费用。
2、*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设备全部运抵安装现场验收合格付合同总额的30%;经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60%;余款10%做为质保金,在设备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一次付清。
3、质量保证期:
自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满12个月。在质保期内,卖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非买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的缺陷或故障。
8、验收标准:供货方负责将设备安装,并负责对设备进行调试(费用由供货方负承担)。一周后,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提出验收,经双方共同确认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购货方出据验收合格证明后为验收合格。
9、服务承诺:供货方需提供书面售后服务相关承诺。
10、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附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1套,单独密封后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