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消防支队按照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南昌市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制定出台了《南昌市城市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通“南昌市城市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联网。
此次联网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为试点联网、逐步推广、全面实施等三个阶段进行。在联网工作的实施过程中,由市支队防火处和各区大队确定应纳入联网安装的单位,并做好宣传督促工作。对消防自动设施存在故障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不得以存在故障为由拒不联网;单位、场所已经安装消防自动设施的,符合联网条件的可直接联网;不符合联网条件的应督促其整改达到联风标准;应安装消防自动设施而未安装的单位、场所应责令其限期安装,并督促其完成联网工作。
为确保联网工作的顺利实施,南昌市消防支队强调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南昌市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的实施工作由置对城市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督办。二是防火处有关业务科室和各大队(科)负责对联网单位进行宣传和督促工作,联网工作成效与大队工作考评挂钩。各有关科室科长和各大队(科)长为责任人,并且各大队(科)应当明确一名内勤人员为信息员,负责联网情况报送工作。三是各大队(科)要充分认识安装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完成联网信息的收集和安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