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由省政府通过的《河北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国际机场、出入境口岸、港口、码头、邮政枢纽、电信枢纽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选址或者工程规划许可前,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申请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
根据规定,未经国家安全机关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城市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国家安全机关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查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和用途;建设项目的通信、监控、音响、报警、查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备等弱电系统;建设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依照国家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同意建设或者不同意建设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