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起,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将实行采暖费暗补变明补。2008年新疆新建建筑(竣工验收的)采暖费也将按照热计量收取,达不到分户计量收取暖气费的,将不予以验收。12月17日,新疆供热计量技术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会上,自治区建设厅相关人员介绍,新疆87个市县中,除了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外,均以“冬炭费”为基础,不同程度实现采暖费暗补变明补。明年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也将实行采暖费暗补变明补。
热费“暗补”变“明补”,是指将单位替职工缴纳的采暖费用列入职工工资,由职工个人直接向供热企业缴纳。同时,自治区建设厅相关人员说,今年新疆90%的新建建筑已经实现了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明年新疆新建建筑将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标准,达不到标准要求将不得予以验收。当前新疆城市主要采用恒温供热,按面积收取采暖费,用户对室温高低不好控制,低温则受冻,高温则要开窗散热造成浪费,还要负担同样的热费,而供热企业也因为成本过高而运营困难。要改变这种建筑节能而不节费的现状,必须进行供热体制改革,把供热企业纳入市场机制,用户实行计量收费。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经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的建筑,住户普遍反映室内温度比往年同期高出6℃至10℃,若按热计量收费,可节省采暖费30%以上。目前,乌鲁木齐市供热区域内,由用户和政府投资进行热计量的面积已有100.6万平方米,其中按热计量收费面积13.9万平方米。据介绍,实行热计量收费标准就是采暖费按照热量计量而不是按供暖面积收费。这要求建筑的修建与改造从设计到施工都把节能保温作为目标,使用保温节能材料,保证主体外墙、隔层楼板等的保温性能,安装楼前热计量表和散热器恒温控制阀,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实行热计量收费标准,分户热计量,按用户需要供热,在一个采暖期可比恒温供热降低采暖耗能50%以上,使用户供暖费和供热企业成本降低。据悉,今明两年力争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其中乌鲁木齐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300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