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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评奖标准》第二章:品牌评奖机构要求

[日期:200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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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品牌评奖机构要求

品牌评奖机构可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机构,也可为联合的机构。机构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市场调查、品牌顾问内容;机构必须具备ICP证;机构必须熟悉从事品牌评奖的行业;机构必须有从事品牌顾问和品牌分析的专业人员;机构必须有相当强的活动策划和组织能力。

2.1 经营范围
   
企业法人机构或联合组成的机构,至少其中一家机构的经营范围包含市场调查、品牌顾问、活动组织等内容。行业协会、行业媒体、行业从事市场调查和信息咨询服务的公司都具备这样的资格。

2.2 信息发布资格

品牌评奖活动必须建立官方网站,品牌评奖信息要求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向外发布。因此品牌评奖机构必须获得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

2.3 熟悉评奖行业

品牌评奖机构必须熟悉从事品牌评奖的行业,必须具备足够的公信力,品牌评奖机构中必须有至少从事该了解技术服务、信息咨询、顾问服务三年以上业务的团队力量。品牌评奖机构在评奖活动开始前必须向公众公开其对行业的熟悉程度,建立公信力。

2.4 品牌分析人员

品牌评奖机构必须有从事品牌顾问和品牌分析的专业人员。完善的品牌评奖机构,必须配备品牌领航员(职务名称,类似市场人员)和品牌分析员(职务名称:类似编辑)。

2.5 活动组织能力

品牌评奖机构必须有相当强的活动策划和组织能力。品牌评奖活动、颁奖典礼都涉及到大量的活动策划细节,必须配备专门的会务组织人员完成这一工作。



来源:千家品牌实验室
作者: 《品牌评奖标准》编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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