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采购方的委托,对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现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以合法销售上述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的企业前来投标。
1、 采购人名称: 枣庄市交通局
2、 采购代理人名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视频会议室应急照明系统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可以合法在国内销售上述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5、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枣庄办事处(枣庄市房产宾馆213室)
6、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08年03月17日至03月20日 (节假日除外)
7、采购文件售价: 1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
8、购买采购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9、报价截止时间:2008年03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
10、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03月21日8:30至9:00(北京时间)
11、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7楼招标室(龙头中路100号)
12、开标时间:2008年03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
13、其他:届时请参与谈判的投标人代表出席报价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2008年03月19日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邵明宇
联系电话:0632- 3181401 13791938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