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0815006)
1、吉林省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综合馆工程消防系统施工项目,已由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项目的性质:2.1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综合馆工程,总建筑面积111850 m2,为三馆合一的综合建筑,建筑主体共分四个设计单元。其中:
科技馆:地上六层25678m2,地下6379 m2
博物馆:地上五层23254 m2,地下8681 m2
美术馆:地上三层13234 m2,地下6370 m2
中央大厅及地下车库:地上3412 m2,地下24842 m2
本工程消防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气体灭火及细水雾系统、双波段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干线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洒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炮灭火系统等。
招标范围:本工程消防系统的深化设计、安装、调试与保修等。其中,消防设备由发包人单独供应或与承包人联合招标。
资金来源:省政府投资,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丁二十二路与梧桐街交口;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 8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9年 8 月 20 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2005年(含)以来承担1万平方米3个及以上公建项目的工程消防施工项目。
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
6、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不准参加投标。
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 4 月 29 日至2008年 5 月 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00分至4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3944006033。
9、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方可参加投标。备案要求详见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吉建管[2007]17号)《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10、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50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1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 5 月 26 日10时00分,提交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3、投标人不足五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zhaobiao.gov.cn)、《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zb.jljsw.gov.cn)、《吉林省政务大厅》(http://zwdt.jl.gov.cn)登载。
招 标 人:吉林省长春科技文化综合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4535511、85821150
传 真: 0431-84535511
联系 人:刘炜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431-84563636、010-88354433-398,522,111
传 真:0431-84563636
联 系 人:杜韶晖、晏积慧、王海涛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394400603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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