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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补贴宜设置类进激励机制

[日期:200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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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经贸局获悉,包括城乡居民在内的重点推广用户购买政府推荐的高效照明产品,可获30%到50%的补助。
  高效照明产品,是绿色节能产品,利国利民利家,政府补贴使用值得肯定与期待。
  虽然,现在政府补贴市民购买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属于起步阶段且补贴的数量有限,但我相信今后一定会加大补贴的力度与数量。因此,很有必要从长远规划,做好财政补贴鼓励广大市民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工作。现在,政府鼓励单位与居民购买使用这样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申购使用的手续应该要更便捷一些和财政补贴的机制也更具激励性一些,并最终使市民们形成使用此类产品的自觉性。 
  一是利用现代技术,减少并最终祛除先申购后补贴的手续麻烦。这可要求入选高效照明产品供应商在产品包装盒上做出防伪编码标识,市民平常购买使用后,在方便时候拿包装盒子集中到有关部门,直接领取节能鼓励补贴。 
  二是设置类进激励补贴机制。也就是说,市民使用高效节能产品数量越大与次数越多,获得财政补贴的百分比应当越大,从而形成良性使用激励。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使财政补贴机制公平公正透明,使高效照明产品更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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