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标研培2010第[1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及《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标函〔2009〕94号)的要求,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将合并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的防火设计规范将在2010年底前实施。为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合并后的规范,及时了解和掌握即将实施的新规范制定的各项背景和主要内容,更好的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和理解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决定举办“《建规》、《高规》合并后重点条文解析及常见疑难问题分析与处理交流研讨班”,届时特邀防火规范管理组的有关专家学者就上述问题进行讲解和交流并现场答疑,欢迎大家带着问题前来参加研讨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建委(局)、公安(厅)局、行业协会的有关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质监、施工图审查机构、房地产开发、石化工程等单位的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管工程与消防的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
二、研讨内容
合并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制定背景、强制性条文、主要内容、各项疑难点进行重点解析及结合工程实例讲解常见疑难问题分析与处理,会议以专家讲解为主,并与咨询、交流、答疑和研讨相结合。
三、研讨方式
届时将由规范制(修)订的专家和有关教授,进行专题讲解和业务授课。培训结束,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和地点
待定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一) 每人研讨费98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组织参加。
(二)请各单位提前将参加学习的代表名单传真至报名处:
电 话:(010)60139907 传 真:(010)82656785
联系人:蔡利娟 贡志广13161932273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七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标准化管理研究院
二Ο一Ο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建规》、《高规》合并后重点条文解析及疑难问题分析与处理交流研讨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 (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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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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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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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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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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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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