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府发〔202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

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是指以数字化技术创新为驱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的智能化水平。为推动现代化新扬州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大力实施“十大行动”,分级分类推动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智改数转”,培育数字生态体系,夯实智能制造基础支撑。每年滚动创建百个标杆、实施千个项目,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全覆盖,为“制造强市”“网络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完成“双千”目标,实施千项“智改数转”项目、覆盖千家规上工业企业,全市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2023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全面实施“智改数转”,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加速应用,重点产业链数字化能级持续提升,重点园区加快数字化转型。

2024年,争取创成国家级智能制造先行区,重点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5%,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2%,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92%。

二、重点任务

(一)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行动。围绕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新型电力装备等重点产业链,一条产业链建立一个行业“智改数转”智库,制订一张推进路线图,部署实施一套行业特色数字化解决方案,按照“一链一库一图一方案”加快推进产业链“智改数转”。鼓励“链主”企业构建产业链协同创新体系,基于产业链协作平台开展协同研发、采购、制造、销售等应用,形成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信息集聚、数据融通的发展新优势。通过产业链数字化转型,促进支柱产业强链、新兴产业扩量、传统产业升级。2022年,重点产业链规上工业企业全部实施“智改数转”;2024年,建成重点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5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二)标杆示范引领行动。充分发挥标杆项目的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梯队推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聚焦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建设“设施高度互联、系统高度互通、数据高度共享、业态高度互融”的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示范工厂和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着力打造“灯塔工厂”。鼓励分行业开展多场景、多层级应用示范,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培育一批数字孪生+、人工智能+、5G+、区块链+、网络协同、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等数字化新模式、新场景,每年培育20个“智改数转”优秀场景、案例。2022年,累计培育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车间100个、示范工厂6个、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8个;2024年,累计培育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车间140个、示范工厂2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0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三)中小企业数字化推广行动。聚焦中小企业关键需求,鼓励企业“上云用数”,支持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能力向云平台迁移。基于云端推广低成本、模块化数字化解决方案,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效益、创新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在中小企业普及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标准,引导企业分级分类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022年,实施“上云用数”项目420个;2024年,累计实施“上云用数”项目1500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四)工业互联网赋能行动。鼓励重点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加速构建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平台体系。鼓励企业建设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有应用、有流量。推动5G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深度应用,形成一批“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推动工业互联网在节能降碳、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融合应用和模式创新,助力企业实现降本、提质、增效、绿色、安全发展。2022年,累计培育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7个;2024年,累计培育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服务全国企业累计达3500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五)数字诊断服务行动。分行业、分规模、分阶段为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画像”诊断服务,根据企业数字化所处阶段、瓶颈问题、转型需求,建立“一企一档”数字档案。面向全国遴选一批优秀诊断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强化“诊”“改”联动,提高诊断方案转化实施率。2022年,实施“数字画像”诊断项目400个;2024年,累计实施“数字画像”诊断项目1500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六)智能装备提升行动。引导工业企业加大投资力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智能化改造,每年滚动实施200项智能化改造项目,提高重点企业智能制造成熟度水平。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信息技术企业联合攻关,推动人工智能、5G、先进传感等技术的融合应用,培育工业级智能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型智能产品。持续推进装备企业研制高端数控机床、智能化生产线、专用机械手、检测装配、物流仓储分拣等智能装备,加大智能装备推广应用,打响扬州智能装备品牌。2022年,累计获批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126个;2024年,累计获批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130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七)智能制造服务商引培行动。加快构建“智改数转”服务支撑体系,建立服务商资源池。吸引国内优质服务资源向我市集聚,支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数据中心,支持优秀服务商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培育一批本土智能制造优秀服务商,鼓励标杆企业依托自身优势,放大“溢出效应”,输出解决方案和管理经验,为同类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持大中型企业剥离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等技术业务,面向行业提供专业的“智改数转”服务。每年引培优秀服务商10个。〔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八)工业软件攻关行动。推进工业基础软件、控制软件、嵌入式软件和经营管理软件的攻关,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强化数据开放利用,持续推动DCMM评估宣贯培训。发展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工业大数据集聚共享,支持重点企业建设工业大数据中心,加快数据全过程应用。2022年,培育优秀工业APP80个以上,培育1个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2024年,培育优秀工业APP300个以上,累计培育5个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九)基础设施支撑行动。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千兆光纤网络、IPv6等新型网络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组织制造业企业与网络运营商对接合作,加快工业企业内外网改造。加快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智能计算、边缘计算等新型算力供给。2022年,累计建设5G基站7900个,大数据中心标准机架1万个;2024年,实现全市重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热点区域深度覆盖,累计建设5G基站1.1万个,大数据中心标准机架2万个。〔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工信局、通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十)园区数字化发展行动。以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为依托,推进重点园区5G网络等数字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全覆盖。围绕企业工业软件应用、电子商务、移动办公、数据存储、高性能计算、教育培训等“云板块”,积极构建“园区云”,通过“园区云”建设辐射带动企业数字化转型。2022年,建成3个数字化示范园区;2024年,建成5个数字化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成立全市“智改数转”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工作推进,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本地区“智改数转”工作,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组建工作专班,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宣传部、网信办、市工信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银保监分局、通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二)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智改数转”各项优惠措施,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激励政策和资金项目,形成政策叠加效应。设立市级“智改数转”专项资金,每年确保专项资金不少于1亿元,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建设、智能装备研制推广、咨询诊断服务、标杆示范创建、领军服务商培育、园区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各县(市、区)、功能区同步设立“智改数转”专项资金,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的资金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三)强化任务落实。将“智改数转”纳入年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实行月度跟踪调度、季度督查通报、年度考核评比。各地要根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指标任务按时完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四)强化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设立“智改数转”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定期举办专场银企对接活动,开设“智改数转”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智改数转”,帮助企业争取融资租赁费用财政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行、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五)强化人才支撑。鼓励企业大力引进“智改数转”领域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复合型技能人才。推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联合建立智能制造应用型人才实训基地,助力复合型人才培养,推动工业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数字化知识更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六)强化宣传合作。加强宣传引导,市县联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每年开展现场观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银企对接等宣传推广活动20次以上。深入总结“智改数转”工作典型经验,开设媒体“智改数转”宣传专栏,营造良好推进氛围。实施智能制造装备、软件和解决方案“走出去”计划,推动一批智能制造重点骨干企业打造智能制造品牌,扩大“扬州智造”市场占有率。深化与信通院、工联院、电标院等科研院所交流,开展智能制造技术攻关、标准研制、示范应用、检测认证等方面合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附件:

1.《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

2.《扬州市制造业“智改数转”评分细则》

附件1:

关于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

为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设立市级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

每年确保市级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不少于1亿元,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建设、智能装备研制推广、咨询诊断服务、标杆示范创建、领军服务商培育、园区数字化转型等7个方面。

二、重点支持方向及标准

(一)智能化改造。鼓励企业加大对智能制造设备及5G、工业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的投入,加快生产经营方式向智能化转变。对年智能制造设备、软件和技术服务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不高于投资额的13%给予补助,最高600万元。

(二)工业互联网建设。引导企业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不高于年平台投入的13%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三)智能装备研制推广。加快智能装备技术攻关、迭代升级和推广应用。对列入国家、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及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按照不高于年产品销售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四)咨询诊断服务。通过政府采购,全国范围内遴选优秀服务商为重点产业链、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诊断服务全过程监理。重点产业链咨询诊断服务费补助50万元/家,工厂诊断服务费补助20万元/家,车间诊断服务费补助5万元/家,监理费用0.5万元/家。

(五)标杆示范创建。鼓励企业主动承担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争当智能制造领域示范标杆。新获批国家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试点示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新获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及智能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取得2A级、3A级评定证书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新获批省五星级上云企业、省级工业电子商务发展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六)领军服务商培育。支持服务商提供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和服务。新获批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服务商,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七)园区数字化转型。支持各产业园区建设数字化园区,对园区在网络部署、公共云平台建设、数据采集等数字化改造方面的投入,按照不高于投入总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新获批“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基地,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三、其他

(一)各县(市、区)、功能区同步设立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各地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

(二)各地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

(三)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附件2:

扬州市制造业“智改数转”评分细则

为推进“智改数转”目标任务落实,现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评分对象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

二、评分内容

年度“智改数转”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推进情况。评分采用百分制,并设加减分项。

(一)“智改数转”目标完成情况

“智改数转”目标包含智能化改造项目、“上云用数”项目、“数字画像”诊断项目、“数字标杆”创建项目和规上企业“智改数转”覆盖率5类。每一类最高分值15分,合计最高75分。

1.智能化改造项目、“上云用数”项目、“数字画像”诊断项目:每一类项目根据实际完成数和实际完成率排名合计得分,对于完成项目目标的地区,排名第一得15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对于完成50%目标的地区,排名第一得10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对于未完成50%目标的地区,该项不得分。

2.“数字标杆”创建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率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得15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

3.规上企业“智改数转”覆盖率,按照实际完成率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得15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

(二)“智改数转”工作推进情况

“智改数转”工作推进分为“五个一”,即各地建立一个工作专班、出台一个行动计划、制订一个奖补政策、举办一系列推进活动(每季度至少举办一场政策解读、现场观摩、专题培训、银企对接等活动,每半年当地政府承办一场市级专题推进活动)、推进一条重点产业链完成“一库一图一方案”。每项工作基础分值5分,合计25分。完成工作得基本分,未完成不得分。

(三)加、减分项

加分项:

获批国家级、省级资金类项目的,每个分别加1分、0.5分;获批国家级、省级认定类项目的,每个分别加0.3分、0.2分;“智改数转”工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每次加0.2分。最高可加10分。

减分项:

未及时完成省、市“智改数转”相关工作的,每次扣0.2分。

三、附则

(一)核查内容

各评分对象应在核查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对所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1.“智改数转”目标完成情况。智能化改造项目应提供当年度获得县(市、区)及以上奖补资金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上云用数”项目应提供星级上云认定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数字画像”诊断项目应提供相应周期内完整的合作协议、采购合同、诊断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数字标杆”创建项目应提供认定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规上企业“智改数转”覆盖率应提供当年规上企业实施“智改数转”项目情况汇总表。

2.“智改数转”工作推进情况。“五个一”工作推进情况应提供相关文件、新闻报道、图片视频等相应证明材料。

(二)核查程序

由市工信局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审核评分,考核结果报相关市领导复核,报市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

(三)结果运用

将“智改数转”纳入年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

2022年扬州市“智改数转”目标

序号

县(市、区)

智能化改造

项目

(个)

“上云用数”项目

(个)

“数字画像”诊断项目

(个)

“数字标杆”创建项目

(个)

规上企业

“智改数转”覆盖率(%)

1

宝应县

30

70

60

25

40

2

高邮市

40

80

80

25

40

3

仪征市

30

70

60

25

40

4

江都区

40

80

80

25

40

5

邗江区

30

70

60

25

40

6

广陵区

15

30

30

25

40

7

经济技术

开发区

10

15

20

25

40

8

生态科技

新城

5

5

10

5

40


指标说明

1.智能化改造项目指制造业企业采用智能装备(或产线)、工业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现有研发、设计、采购、生产、检测、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提升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的改造升级项目,且当年度获得县(市、区)及以上相关奖补资金。

2.“上云用数”项目指制造业企业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开展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加工、物流售后等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获批星级上云企业不算作省级项目加分项。

3.“数字画像”诊断项目指制造业企业依托优秀的诊断服务商对工厂(车间)建设、改造和产线规划布局等方面进行诊断的服务项目。

4.“数字标杆”创建项目指通过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在行业内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的制造业项目。包含获批国家级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获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首台(套)重大装备和工业互联网领域各类示范企业(项目),以及“智改数转”应用场景、实践案例、服务商、示范园区等。通过两化融合贯标不算作国家级项目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