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司法部门对于执法过程中的证据固定以及执法过程的数字化记录成为司法部门信息化建设的一个新的方向,司法部门以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以及工商局和海关等国家执法部门代表。执法过程的公开数字记录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原则。
根据司法部门的特有需求可以划分为检察院数字化审讯系统、法院庭审直播系统、公安局数字化预审系统等多个专用性系统。由于司法部门的特殊性业务工作中的系统使用必须遵循和满足保密、稳定、易用、信息互通以及保存安全性等多方面的要求,司法部门各个分支由于其工作性质的不同在系统应用的需求上存在着共性与个性。
专用功能应用及案例分析:
检察院及公安系统
检察院及公安系统为进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获取固定以及对案件的进一步突破审讯所使用。审讯的全程记录过程不对外公开,作为证据移交资料及后期质证调取所用。整个审讯系统建设的架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