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组织了一场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建筑条例》执法检查的视察活动。活动主要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组组成成员参加,吕锐锋副市长,市人大常委周光明副主任,市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规划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建筑工务署的节能负责领导都参与了视察工作。达实公司董事长刘磅作为深圳市人大代表,也受邀参与了此项检查工作。
2006年7月,市人大常委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这是全国率先出台的建筑节能法规,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发布后的首部配套法规。此条例的实施也使得深圳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得到极大的促进。时隔两年,今年7月和8月,国家先后颁布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也部分参考和借鉴了深圳的经验。
视察期间,刘磅董事长和各分管节能的部门领导进行了密切交流,并针对新出台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的第二十六条“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通过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的节能措施建议,提出了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细则的建议,得到了领导们的认可,达实刘总对公司EMC节能业务的介绍也得到了领导们的充分肯定,各政府部门的节能负责人纷纷对达实公司的节能工作表示了大力支持的态度。
目前,深圳市政府领导对节能工作的重视以及积极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推进,为达实公司把握住市场机会,推广节能业务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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