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家居

百通澄清声明

09年11月05日     千家综合布线网

[导读]

  对于美国百通公司在2008年3月在千家综合布线网上发布的《美国百通公司郑重申明》、以及在在2008年第4期《计算机网络世界》上发布的《美国百通公司郑重申明》,为防止相关消费者误解,美国百通特作如下澄清声明,美国百通在中国依法取得IBDN商标(注册号:第1522016号),经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用来传送声音、数据、图像、控制信号的包括电缆线、连接头及附件在内的用于通讯的整套电缆”;NORDX/CDT商标(注册号:第1137403号) ,经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电线,电缆,纤维质光学镜片,音响连接器,多向导体绞合对型线路,同轴天线,双向同心轴线,计算机,控制电路,钩住电线,声音交互应用的耐高温电缆,区域性网络应用的耐高温电缆,仪表使用中应用的耐高温电缆,电讯应用的耐高温电缆,类似应用的耐高温电缆”。

  宁波贝特贝尔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依法取得IBDN商标(注册号:第3756567号),经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周边设备,数据处理设备,笔记本电脑,电线连接器(电),电线连接物,插座、插头和其它连接物(电器连接),光学纤维(光导单纤维),电池,音响连接器”; NORDX/CDT商标(注册号:第4251822号), 经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程控电话交换设备,电子防盗装置”; IBDN NORDX/CDT商标(注册号:第3269691号) ;经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程控电话交换设备,接线盒(电),插座、插头和其它连接物(电器连接),高低压开关扳,电子防盗装置”。 美国百通公司和宁波贝特贝尔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互相尊重对方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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