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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哈尔滨警察逼供来看审讯录像必要性

14年09月26日     慧聪安防网

[导读]审讯的过程是为了对案情的真实过程的还原,这个还原除了需要一双现实的手,即执法人员,还需要一双无形的手,即一套完整的监控录像设备,两者合一,既是提高执法人员工作公正度……

       日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刑讯逼供的上诉案件,7名被告人被控在一个月内先后进行了7次刑讯逼供,并且一名被刑讯者当场死亡。达到要求的审讯录像,记录的画面不仅仅是当时的场景,也是对审讯过程的真实性和公正性的还原过程。它能保护被告人的权利,也能有效制约审讯中执法人员不滥用权利或做出逾越权利的事情。

  案件回放

  2013年3月7日,道外分局刑侦一大队大案中队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翟某、商某以及在商某家中吸食毒品的姜某、孙某。审讯过程中,程小伟、潘永权、李春龙采用老式军用手摇电话机电击以及灌芥末油的方式对翟某逼取口供,时任该中队侦查员的赵晓光为防止他人看到该情形,将姜某、孙某带至另外一间屋内看押。

  从事件的过程上看,能够对嫌疑人采用非法律法规中所要求以外的手段逼取口供,重要的的原因是没有一套设备记录现场过程,对执法人员的约束性降低。除了要安装监控设备,还需对监控设备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对审讯录像的要求

  防范、治理非法取证和纠正刑事错案是当前社会主义和谐法治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制定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录音、录像。”2007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在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提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内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录音录像”。

  为加强和规范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的项目的建设,防止因为采用不合格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行执法取证,而造成视听证据证明效力缺失。公安部于2010年10月1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882-2010《数字化审讯(讯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为各级公安和检察机关对于审讯同步录像记录设备选型,提出了指引性要求。按上述要求大多数地区的公检法机关都配备了相应的设备。

  审讯录像有哪些必要性

  在审判中,律师和公诉人交锋最多的问题不是法律适用问题,而是事实真相问题。大多数审判中,律师和被告对检察机关审讯笔录的真实性都会提出疑问和异议,有相当部分则提出了存在刑讯逼供的反指控。这里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进行的翻供;二是嫌疑人在单独被审讯时不懂法律作了误解性陈述,经过律师会见后明白了要害问题,进行符合事实真相的澄清;三是确实存在刑讯逼供和歪曲记录,被告当庭进行控告和反驳澄清。

  同步录像刚好能够消除这些疑虑,并且为过程的真实性进行了还原。

  同步录像要证明的主要目的为:1、证明没有刑讯逼供和人身迫害;2、被告是亲口进行了罪行供述。以此说明指控证据可靠、合法、真实。而事实上,这类证据的缺陷是一目了然的。

  有经验的律师并不会轻易相信这样的录像。因为一、制作这些录像是没有客观第三者在场的。作为要指控他人犯罪并事先就准备作为有罪证据使用的录像,其选取的镜头内容并不全是客观真相的原始反映;二、提供到法庭上的录像往往是经过过滤的,真正刑讯逼供的场面不可能录下来,录下来也不会提供给法庭上播放;三、提供的录像往往是结果而不是过程,是被告承认有罪的那段口供,对于侦查数月的嫌疑人,法庭一天半天庭审不可能把之前的所有录像全部播放一遍。而从所有的已经查明的冤假错案来反溯,冤案被告交代有罪时,都是言辞恳切非常可信的。有的还有非常感人的“自我认识”。因为此前的逼供、引诱和“思想教育”已经把他完全搞服贴了,才进行录像,把假的也说成真的一样。有的甚至为其洗了脸换了衣服才让他再说一遍。这样的“结果”录像并不能体现真实的“过程”。

  在临时场所和使用不具备画中画功能的设备时,录制画面主要反映被讯问人,同时兼顾讯问场所全景,并显示同步时间;甚至规定,对参与讯问人员和讯问室温度、湿度,在讯问人员宣布讯问开始时要以主要画面反映。对讯问过程中使用证据、被讯问人辨认书证、物证、核对笔录、签字和捺手印的过程应当以主画面反映。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最高检对法庭证据中经常发生的律师质疑进行了全面的采纳,试图有效地防范录像证据不全面、不客观的问题。既可以有效防止检察机关司法人员违法办案,又可以大大提高言辞证据的可信度和合法性,提高公诉的成功率。

  结语:

  审讯的过程是为了对案情的真实过程的还原,这个还原除了需要一双现实的手,即执法人员,还需要一双无形的手,即一套完整的监控录像设备,两者合一,既是提高执法人员工作公正度,维护被告人的权益,二来也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用高科技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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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凌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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