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策》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策
为加快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构建我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农业产业平台提档升级。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聚焦“零散”变“集中”、“良田”变“富田”,做好耕地保护和“产田融合”文章。到2028年底,在全面实现“多田套合”基础上,推动全市农业经济开发区提档扩容,预留建设用地空间2800亩以上、设施农业用地空间10000亩以上;将10亿元以上“土特产富”全产业链发展用地需求纳入重点保障范围,14个特色农业镇(街道)预留建设用地空间1500亩以上、设施农业用地空间7900亩以上;深化“一块地”集成改革,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多田套合)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留白用地27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鼓励涉农企业进园区。支持各地将农产品加工类企业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区别,实行单列评价或设置加分项。对动植物工厂、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与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研发等涉农项目入驻平台载体的,给予专业化服务等方面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三、做强“土特产富”全产业链。做好10亿元以上“土特产富”全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每条全产业链遴选2~3家链主企业,建立“一链一策”培育库,推动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各环节全链条提升。鼓励食品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最高按照生产性投入(不含土建)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支持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运用海外仓打通国际营销渠道,对企业租用“海外智慧物流平台”海外仓的,最高按照当年租金的6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四、实行“项目库”精准支持。按照“一县一特、一镇一品”进一步优化主导产业,围绕种业科技、智慧设施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农产品精深加工、低空经济等重点发展方向,建立“土特产”项目库,清单化、节点化、时限化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日落地见效。每年安排不少于2.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产业类项目,土地整治结余指标优先用于保障乡村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民银行)
五、推广绿色生态农业模式。坚持“双碳”引领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高效生态循环模式、立体种植模式等标准的制定,对牵头制定(排名第一位,不含修订)并完成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标准、“浙江农产”标准的企业和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参与制定(排名第二位至第四位,不含修订)并完成国家标准的企业和机构,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通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奖励。开展耕地土壤健康保育,打造绿色农业,鼓励各地对新通过绿色认定的产品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支持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中试转化平台和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建设,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鼓励科研院校与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合作,支持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聚焦新品种研发、智慧农业应用、农机研发制造、种养殖模式创新等领域联合攻关,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支持农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设置科技特派员专项,支持科技特派员(含科技副总)围绕“土特产”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攻关,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科院)
七、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农创客、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引育力度,深入实施“星耀南湖”人才计划,入选拔尖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15万元个人奖励。鼓励农创客创业创新,对初次创业且符合条件的给予10万元创业补贴。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能,对参加政府组织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给予费用补助,对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将农业招商纳入全市“大招商”工作体系,建立部门协同、市县贯通的招商项目共享与共奖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各县(市、区)招商队伍中配备不少于2名农业招商人员,加强对农业经济开发区及特色农业镇(街道)招商人员的配备与政策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九、打响嘉兴本地品牌。支持“嘉兴大米”“嘉兴葡萄”“嘉兴黑猪”及中草药类等重点发展的“土特产”品牌营销和传播,推动单品类品牌在管理规范、农药品种、包装设计、信息追溯、授权品牌、管理生产等方面实现统一,对新获得“浙江精品”“嘉兴精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市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支持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发展改革、经信、科技、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参与的常态化推进机制。财政金融协同保障,拓宽农业产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发挥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产业基金等融资工具作用;出台设施抵押贷款政策,对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科院、市供销社、市人民银行、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本政策涉及的财政资金,除资金明确为市财政承担及特殊规定外,其余项目市财政给予50%的资金补助。涉及资金奖补政策的各县(市)可参照执行。本政策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政策解读如下:
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支撑。日前,嘉兴发布了《嘉兴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策》,新政聚焦平台、项目、科技、绿色、链条、品牌、要素等关键环节,提出十条具体支持举措。
此前,去年市政府就已出台了《嘉兴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深耕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本次《十策》是聚焦“深耕行动”实施过程中“人、地、钱、项目、机制”等堵点难点,进一步将宏观任务转化为可量化、可操作的具体政策,形成“战略—执行”的政策闭环。
《十策》中有哪些亮点?对于新农人、涉农企业而言有哪些具体的帮扶政策?在政策层面,又将如何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为加快推动我市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坚实支撑?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针对新政进行详细解读。
1.嘉兴作为“浙北粮仓”,既要保障良田粮用、稳产增效,又要推动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十策》将如何破解眼下农业空间治理难题,实现这两方面的平衡?
答:破解农业空间治理难题,核心在于强化平台承载力,推动“良田”变“富田”。首先,做大做强高能级产业平台,截至2025年底,我市7个农业经济开发区总面积42.7万亩,累计引进亿元以上农业项目84个,入驻国内外农业主体700余家,涉农投资总额达260亿元。针对平台需要进一步提质扩容需求,《十策》明确至2028年底,为7个农业经济开发区预留建设用地空间2800亩以上、设施农用地10000亩以上,同步为14个特色农业镇(街道)精准供地,确保大项目、好项目有地可落。
其次,在做好“多田套合”后半篇文章的基础上,推动土地综合整治与产业布局深度融合,全市统筹留白用地2700亩以上用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整治提升良田质量,优化农用地结构,减少碎片化图斑,腾挪更多空间用于保障加工、冷链等强链项目落地,从而实现“粮田保供”与“产业增效”的动态平衡。
2.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农业科技企业推至C位,明确以政策支持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十策》如何助力嘉兴抢抓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绿色经济等发展先机,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答:嘉兴始终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抓手。目前,已建成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6家、部级企业重点实验室1家;累计认定涉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75家,形成雁阵梯队。
《十策》将聚焦创新载体、关键技术、高效模式三个维度,用真金白银助推新质生产力落地生根。
重点支持载体提能。支持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中试转化平台和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建设,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支持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聚焦新品种研发、智慧农业应用、农机研发制造、种养殖模式创新等领域联合攻关,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
靶向攻坚核心技术。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围绕“土特产”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攻关,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集成推广高效模式。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高效生态循环模式、立体种植模式等标准的制定,对牵头制定(排名第一位,不含修订)并完成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标准、“浙江农产”标准的企业和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奖励,让农业既有“科技范”又有“绿色芯”。
3.乡村振兴离不开人才,《十策》如何吸引带动更多年轻人投身农村、发展农业、振兴乡村?
答: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嘉兴始终将人才作为第一资源,通过搭平台、强扶持、提技能,让青年与乡村实现双向奔赴。
构筑全链条创业平台。依托全市7个农业经济开发区、15个农创园、86个实践站点,已吸引28995名青年人才扎根乡村,聚焦乡村运营干事创业,涌现出海宁塔莎园艺、平湖特冒头等一批示范项目,带动9250名农创客投身产业一线。
拿出真金白银的激励礼包。《十策》紧扣“三农”发展所需,围绕生产经营、科技创新、乡村运营三大领域,加强农业农村拔尖人才的引育力度,深入实施“星耀南湖”人才计划,对人才入选者给予最高15万元个人奖励。鼓励农创客创业创新,对初次创业且符合条件的给予10万元创业补贴。
打通“以技提薪”的成长通道。《十策》中明确将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能,对参加政府组织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给予费用补助,对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让新农人既有体面的收入,更有展示的舞台。
4.嘉兴黑猪、稻渔、杭白菊等是嘉兴极具特色的“土特产”。《十策》如何让这些“土特产”变身“富产业”?又如何进一步打响嘉兴本地品牌,让“好产品”变成“好商品”?
答: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培育10亿级“土特产富”全产业链17条,产值达350亿元;入选全省现代农业“土特产富”全链发展激励项目2个,争取省级“土特产富”精品培育试点3个,真正让“土特产”成为富民大产业。
《十策》将聚焦育链主、树品牌、拓渠道三个关键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全链培育“链主”企业。支持各县(市、区)将农产品加工类企业在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中,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区别,实行单列评价或设置加分项。针对10亿元以上产业链建立“一链一策”培育库,遴选2-3家链主企业强链补链;鼓励食品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最高按照生产性投入(不含土建)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
推动品牌“增值赋能”。市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支持全市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支持“嘉兴大米”“嘉兴葡萄”“嘉兴黑猪”及中草药类等重点发展的“土特产”品牌营销和传播,推动单品类品牌在管理规范、农药品种、包装设计、信息追溯、授权品牌、管理生产等方面实现统一,对新获得“浙江精品”“嘉兴精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借“机”出海全球推介。支持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运用海外仓打通国际营销渠道,对企业租用“海外智慧物流平台”海外仓的,最高按照当年租金的6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助力嘉兴好物走出长三角、卖向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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